此类签证的发放对象是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的申请人。因此,除观光旅游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范围(除了部分签证)。 赴日旅游签证制度是由旅行社来为赴日中国人做身元担保。因此,赴日机票・船票以及住宿设施必须由旅行社来预订。但是,有部分签证与此不同。详情请咨询我馆指定的赴日旅游签证代办旅行社。
属于上述(2)个人旅游签证的一种,该签证可以在3年有效期之内多次使用。并且从第二次以后赴日,除了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也可以使用。
希望持该类签证赴日本旅游的中国公民,需通过中国国家旅游局指定的,并且取得了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送签资格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
有关签证手续,由各指定旅行社代为申请,故申请人无法直接去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及领取该类签证。
酒店和机票必须由各指定旅行社预定,不能由申请人自理(除了1(5))。详细内容,请用以下链接确认。
可办理本馆管辖区域内访日「团体」与「个人」观光旅行业务的旅行社名单